7月4日,笔者从醴陵市纪委了解到,今年,该市针对扶贫领域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的问题、扶贫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从“三保障”和资金等方面,每月一主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
加强巡察督查。把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督查的重要内容。脱贫攻坚期间,实现对扶贫领域巡察督查和审计“全覆盖”。针对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汇总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从严从快处理。
坚持公示公开。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两个一律”公开,即国家、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镇、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示公告。结合村务公开“亮栏”工程建设,扶贫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情况在“互联网+监督”等平台公开。
设村级监督员。今年5月,全市每个有贫困人口的村和社区、居委会,均遴选了3名当地群众中威信高,敢于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办事的村级脱贫攻坚监督员,对扶贫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全市共遴选出村级脱贫攻坚监督员762名,并组织对其进行了政策、法律和业务知识全面培训。
减轻基层负担。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频率,减少发文数量;改进调研督查方式,严禁层层陪同,坚持“四不两直”。严格扶贫考核评估,要求各行业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评估,严禁行业部门搭车考核评估。
强化责任追究。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的作风漂浮、纪律涣散、工作不实等问题,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党政领导干部,约谈一批、调整一批、通报一批。
截止目前,全市扶贫领域共问责处理43人,其中党纪立案15人,党纪处分10人,组织处理19人,约谈1人,其他处理8人。市纪委主要负责人就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廉政谈话22次,其中市领导干部2人次、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干部16人次、乡镇主要领导干部4人次。(文/邓立平 李纪轩 汪陵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