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残联、省扶贫联合下发通知,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带头人)”评选活动,旨在树立一批可学可比、可信可鉴的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带头人)”先进典型,充分展示我省残疾人超越自我、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浓厚“自强自立可敬、自主脱贫光荣”的氛围,动员更多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到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中。
此次评选活动将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出100名“阳光致富示范户(带头人)”,并从中遴选20名事迹特别突出的典型,深入进行挖掘,重点采访报道,然后以社会公众投票等方式评选出10名“最美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带头人)”。评选采取个人自荐,组织审核,社会公示,自下而上、层层推选的方法进行。即时起,符合条件的对象可到当地残联报名。评审结果将于10月中旬正式公布。获评的残疾人将由省残联、省扶贫办颁发“湖南省阳光致富示范户”、“湖南省阳光致富带头人”证书,其中10位将获得“最美阳光致富示范户(带头人)”称号。符合条件的,还将获得省残联有关政策支持和项目扶持。
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报名条件为:农村残疾人参加实用技术培训、接受残联等部门提供的技术指导、生产发展扶持等服务,参与“种养加”及设施农业项目,实现就业增收,家庭人均年收入在8000元以上的残疾人家庭;自强不息,回报社会,事迹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感召力。
残疾人阳光致富带头人报名条件为:带动和帮助10户以上残疾人家庭实现阳光增收脱贫或3户以上残疾人家庭实现阳光致富的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自主创业,辐射带动,创造条件解决残疾人就业增收,引导和带领广大残疾人脱贫致富或使广大残疾人受到教育和鼓舞,得到残疾人和社会广泛赞誉、普遍认可。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省有各类残疾人408万,占全省常住总人口的6.44%,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总数居全国第7位,其中农村残疾人占72%。截至今年4月,我省有建档立卡持证贫困残疾人51万人,其中22万人尚未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