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农委纪检监察组通报3起违纪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湖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办网站 www.hnsfpb.gov.cn 时间:2018年07月06日 【字体:

  近日,驻省农业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对3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犯罪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1、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出纳倪向军挪用公款案。倪向军,男,1971年3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2012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1日,倪向军利用担任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生产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财务科出纳职务之便,先后分别通过其保管的生产管理处停薪留职待岗人员工资存折、生产管理处及下属单位基本账户、工资账户等以直接支取现金、虚列名目开具现金、转账支票等方式,从单位账户中将公款挪用至其个人账户用于购买体育彩票谋利,共挪用公款1500.197133万元。期间,倪向军陆续归还295.79325万元到单位账户,造成直接财政经济损失1204.403883万元。2018年2月3日被留置,2018年3月19日被逮捕。2018年4月12日,倪向军被开除公职。2018年5月10日,芙蓉区法院依法一审判决倪向军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2、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出纳胡诗瑞挪用公款案。2013年至2015年期间,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出纳胡诗瑞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私开、多开现金支票取备用金或者直接拿备用金的方式从学校工会账户挪用84.564272万元,挪用学生自考费、学杂费、医疗保险费、住宿费、教师往来款、学校行政账户备用金等共计30.127479万元,共计挪用公款114.691751万元用于炒股、炒期货、还信用卡等营利活动,案发前全部退还并自首。胡诗瑞受到开除党籍、行政降级处分。

  3、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原副局长刘志忠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06年至2012年,刘志忠累计收受红包礼金15.35万元,2003年至2008年底,刘志忠投资30万元入股留芳宾馆负一楼休闲中心,先后分红获利11.7万元。刘志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27.05万元予以收缴。

  上述通报的3起违纪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暴露出个别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一岗双责”流于形式,对重点对象、重要岗位防范意识不强,发现问题意识不强,规章制度落实不力,常抓常检措施执行存在严重问题,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知止,等等。各单位和每名公职人员要切实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落实驻省农委纪检监察组《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中共湖南省纪委监委驻省农委纪检监察组

  2018年7月6日